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方案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

20.11.2015  23:36

为促进准东地区风光电等清洁能源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风光电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和市场消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紧盯不放,多次赴国家能源局电力司、新能源司汇报衔接,11月1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宜的复函》(国能新能〔2015〕414号),批复同意我区申报的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方案。准东新能源基地是国家继哈密—郑州跨省区特高压输电通道后,批准同意采取风火光打捆方式的又一新能源基地,该方案的批复也标志着准东新能源基地开发建设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国家能源局此次批复的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风电外送方案总建设规模770万千瓦,其中:风电520万千瓦,光电250万千瓦。自治区风电建设规模400万千瓦(新增345万千瓦、解决存量55万千瓦),兵团风电建设规模120万千瓦(新增80万千瓦、解决存量40万千瓦);自治区光伏建设规模200万千瓦、兵团光伏建设规模50万千瓦。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督促昌吉州尽快制定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项目优选管理办法,加强资源评估,优化项目整体布局和微观选址,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并结合准东—华东±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和配套电力送出工程进展情况,明确年度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促进风光电项目与系统的协调建设运行,确保准东跨省区特高压输电工程风火光打捆示范基地尽早投产并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