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十三五规划即将发布 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10%
在12月10日举行的2016年能源大转型高层论坛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表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在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现在正在履行程序,预计很快就会发布。
李仰哲介绍,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的十四个能源领域的专项规划进展顺利。电力、水电、风电、煤层气、生物质等六个专项规划已经发布实施,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三个专项规划即将发布。太阳能等五个专项规划正在抓紧推进,有望于年底前发布实施。
李仰哲透露,从规划的主要目标和指标来看,“十三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要降低至58%以下。清洁低碳能源将成为“十三五”期间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
“‘十三五’期间推动能源转型,应把天然气培育成为中国的主体能源之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表示,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宏观蓝图中,天然气已被广泛认为是最重要的过渡能源。目前,也只有天然气能够承担支撑能源转型的重要任务。
在此次论坛上,由国家能源局油气司、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环所和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首次联合编写并发布的《2016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白皮书(以下简称《报告》)指出,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预计在2020年达到10%,2030年达到15%。
天然气需求增量来自四大领域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天然气消费比重已经达到30%,现在我们还不到6%。”李仰哲指出,拓展天然气的应用还要付出相当大的努力。
李仰哲解释,提高天然气消费的比重应着力于拓展市场空间,主要方向是在居民生活、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替代煤炭,同时,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天然气的调峰电站。
“一些发达国家可再生能源比重明显地高于我国,但电力系统能够稳定运行,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天然气电站在调峰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李仰哲分析。
李仰哲透露,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提出鼓励风电、光伏项目配套建设燃气调峰电厂,提高电源的稳定性,降低弃风弃光率,实际上正是引导主体发挥天然气调峰优势,寻找与可再生能源寻找可融合发展的路径,从而形成良性互补的效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郭焦锋表示,要把天然气跟煤炭、可再生能源、石油、电力结合,以天然气作为主要支撑,推动今后的能源领域大转型。
《报告》指出,未来天然气需求增量主要来自城镇燃气、天然气发电、工业燃料和交通运输四大领域。
其中,在城镇燃气方面,主要包括三个方向:提升居民气化水平,城镇居民气化率达到50%到55%,2030年达到65%到70%;发展城市集中式采暖、燃气空调、分布式采暖,在南方有条件地区以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暖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天然气采暖;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东北等重点地区燃煤锅炉天然气替代以及城市、乡镇生活燃料以气代煤。
在天然气发电方面,通过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到2020年天然气发电装机占中国电源总装机5%以上,2030年提高到10%。
在工业燃料方面,优化钢铁、冶金、建材、石化等耗能行业燃料构成,改善城市中不同锅炉、窑炉的燃料结构,到2020年天然气占工业燃料消费量比例达到15%,2030年达到25%。
在交通运输方面,2015年中国天然气汽车保有量约500万辆,用气量超过200亿立方米,预计2020年实现气化车辆1000万辆,气化船舶6万辆;2030年实现气化车辆1400万辆,气化船舶8万艘。
《报告》提出,未来中国的天然气供应将形成主体多元,国内国外并重的资源保障体系。预计2020年中国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3600亿立方米,2030年达到6000亿立方米。
李伟预计,到2030年,天然气有望成为煤炭、石油后的第三大主体能源。
推动天然气价格改革
李仰哲表示,未来在提高天然气的比重的同时,要保证安全供应。
“近几年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不断的上升,已经引发了有关方面的忧虑和担忧。2015年已经接近了32%,比上一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所以我们必须把对外依存度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李仰哲解释。
李仰哲分析,国外的资源要利用好,国内的资源挖潜,也不能放松。如果说在国内勘探开发上多下工夫,就可以有效的缓解进口的压力,下一步我们要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调动各方勘探开发油气资源的积极性。
李伟建议,推进放开天然气上游领域,扩大市场准入,逐步形成以大型国有油气公司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勘查开采市场体系。
同时,李仰哲透露,下一步国家将积极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对此,中石油规划总院副院长韩景宽解释,与替代能源挂钩的新定价机制还未实现动态的调整。
“尽管发改委已经确定了门站价格与燃料油和LNG价格挂钩,但是怎么挂钩,怎么动态调整,市场供需变化怎么样适应国际油价的变化,目前来看还没有完全的实现。”韩景宽分析。
资料显示,2012年之后天然气定价采用市场净回值法,2014年国际油价迅速下降,由于天然气价格未实现动态调整,供应价格较高,天然气需求放缓。
韩景宽还指出,“季节气价,包括峰谷和气价等等在整个价格公示里面没有完全地体现,对市场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部分地区供气的中间环节和空间比较多,部分地区终端用气价格与上游供气价格未形成联动机制,造成了终端利用价格偏高,影响了消费规模。”
对此,李伟建议,应按照经济规律和天然气产业技术经济特征,建立合理的天然气价格机制和财税制度,理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完善季节性气价、峰谷气价以及辅助服务气价。
《报告》进一步建议,理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取消民用、非民用气价交叉补贴,按照供气实际成本确定不同用量的用气价格,保留对生活困难人群和特殊群体的适当补助或者救助机制,“暗补”变“明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