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工作 凝神聚焦发力 人社厅实施目标责任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

11.03.2015  13:31

突出重点工作 凝神聚焦发力

人社厅实施目标责任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

自治区人社厅将建立目标责任体系作为落实依法行政,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作为厅党组抓落实、重效果的制度性安排和工作抓手,2014年启动目标责任体系建设年,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增强执行力落实力的意见》,建立目标责任体系,有力推动了全面深化改革、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实事项目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目标责任体系共细化为187项任务,完成175项,占94%。

2015年,自治区人社厅党组实施“目标责任体系建设推进年”,1月8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结束后,立即向各地州市全面推行目标责任体系,将目标责任体系纵向延伸到地州市,同时横向拓展到资金管理、业务会议、培训、调研、宣传等方面。

2月28日,自治区人社厅印发《2015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新人社办发〔2015〕25号),内容为全面深化人社领域改革、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重大决策部署、实施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等4个方面,共确定133项具体任务、281条具体措施,逐项逐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负责人、承办人、完成时限。

责任分解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作为年度“刚性”任务,厅党组将按季度督查,形成评估报告,并将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部门绩效考核、责任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和部门、干部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以工作实绩检验、评价部门和干部,确保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取得实效。厅党组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的要求,在贯彻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上凝神聚焦发力,确保重点工作任务按时限完成,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政令畅通,各项决策部署在人社系统落地生根、取得实效,确保在各自工作中坚持正确方向。通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建立健全人社系统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和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增强人社干部担当负责意识和人社系统现代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