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十二五”节能和二氧化碳减排考核及2016年节能监察工作启动会

25.08.2016  16:04

2016年8月19日,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十二五”节能和二氧化碳减排考核及2016年节能监察工作启动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李创军副主任主持会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环保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厅、科技厅、国资委、统计局、质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石化行办、建材行办等单位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此次考核与监察是自治区对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十二五”节能和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和2016年节能监察工作。考核及监察工作将于8月底采取书面自查与现场考核和监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考核与监察工作人员分五个小组,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厅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由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会议要求,各考核组要轻车从简,廉洁自律;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考核工作人员谦虚谨慎,低调严谨;考核组成员费用由本单位承担,不得向地方摊派费用;考核组成员要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确保考核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