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手机频"罢工" 厂家售后说没问题不能退换货

10.03.2015  15:35

    开栏语:在3·15来临之际,本报推出3·15维权系列报道,不过与往年不同,今年我们聚焦一些最普通、最日常的维权难题,围绕你、我、他都可能遇见的维权经历展开调查……

    3月9日,为了避免手机经常自动断线,袁维一在手机SIM卡卡槽内垫了一张纸片,即使这样手机也不能完全正常使用。

    亚心网讯(记者胡大敏 张万德摄影报道)最近这段时间,乌鲁木齐市市民袁维一显得很郁闷。两个月前,袁维一花了1200元购买了一部金立手机,但不久后用该手机打电话老是中途自动挂断,之后他不停地联系手机售后服务部门,问题却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袁维一说,1月11日,他到位于南湖北路的一家营业厅购买了一部金立手机,花了1200元,当时销售人员承诺,只要7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包退货或换货。“但是不到一周,手机就出现了质量问题,打电话老是中途自动挂断”。

    之后,他找到营业厅相关人员,对方表示可以到金立手机售后服务部门进行检测维修,“1月16日,我来到位于新华北路的红山新世纪22楼金立手机新疆客服中心。”袁维一说,一名工作人员在简单处理后表示,是他手机的软件升级出现了问题,不是手机的性能故障,不予维修。

    “但是后来因手机故障,我再次找到售后,对方依然坚持手机质量没有问题,不予处理。”袁维一说,截至目前,他给金立手机新疆客服中心及深圳客服总部打了不下100个电话,但问题仍未解决。

    昨日,记者见到袁维一时,看到他手机里面的SIM卡用纸片垫着。“起初用的是胶带,现在发现用纸片和手机SIM卡垫在一起,更不容易掉线。”袁维无奈地说。

    金立手机新疆客服中心负责人说,他们售后要求,一旦售出的手机在半个月内检测出有性能故障,可以退货或换货。“可袁先生的手机,经过维修点检测,并未发现有性能故障,所以不在退货换货范围之内。

    实际上,本报也不断接到市民热线反映,一些手机经销商对手机售后退货、换货及维修的承诺与实际履行情况并不完全一致,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们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货、换货和维修。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供的信息显示,手机质量问题已成为自治区去年十大热点投诉之一,自治区工商部门已对这些热点问题展开了调查。

    继续阅读:买手机要留好相关证据

    去年至今本报接到大量关于手机的投诉热线,其中主要集中在:一是手机质量问题,如屏幕故障、充电问题、死机、接收不到信号、打电话中途无故挂断、无法上网、自动关机、扬声器失音、外壳裂缝、电池故障、按键故障、充电器自燃等;二是售后维修问题多,手机出现故障后,经销商与厂商售后服务部门互相推诿,多以消费者自拆封签、没有维修标贴、人为因素或检测不出故障等为由,不履行国家规定的手机“三包”义务;三是购买到假手机或模型。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闫保平说,他们每年也会接到不少相关投诉,也进行了一些调解和处理,但也遇到一些顾客出现购买手机的证据不足、违规操作手机等问题。因此,提醒消费者要到正规手机营业厅购买手机,在购买手机时,要保留证据,并严格按照相关使用说明进行操作。此外,遇到双方协商无果后,消费者可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自治区工商局12315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