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6.2016  23:43

2016年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 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疆的新要求,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切实增强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克服形式主义、走过场等弊端,充分利用网络在学法用法中的独特优势,实现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提高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全国普法办的有关要求,自治区决定在全疆公职人员中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和奖惩的参考依据。现将《关于在全疆公职人员中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 系 人:6683132

  联系电话:柯长华

 

 

2016年5月10日

 

 

关于在全疆公职人员中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 无纸化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适应大数据、互联网+的社会发展环境,创新普法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普法成本,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保障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深入开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适应互联网时代普法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发展的迫切要求,积极创新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新形式,努力提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和便捷性,为全面推进法治新疆建设,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疆推广应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编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研发的《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网络版平台(简称《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考勤(积分)、学法电子档案和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推动全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制度化,努力营造全民学法、遇事靠法、自觉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适用对象

  全疆各级党政部门、立法部门、司法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的公职人员,均要根据国家、自治区普法工作规划和每年确定的法律学习内容,参加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和年度普法考试。

  四、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法治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相关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国和自治区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以及相关统编教材;党内法律法规;与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其他社会组织人员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自治区单行法规等。以上学习内容将根据每年工作重点和要求,在网络学法考试平台上适时更新。

  五、学考方式

  从2016年开始,全疆法律学习与考试将采取网上学习考试,不再使用纸质方法。年度学法成绩采取百分制,以学分为计量单位。学分由日常学法学分和年度考试学分相加构成,各按50%折合计算。日常学法学分由学员日常学习积分折合生成(每100积分可转化为1学分,具体积分规则另行制定),要求学员每月登录学习不少于4次,全年累计满5000积分者方可参加年度普法考试(考试时间要求另行通知)。年度普法考试采用百分制试卷,智能组卷,卷卷不同,学员考试实际得分按50%折算为学分。为鼓励多学法律知识,年底折算学分后所剩积分总数排名前若干名学员,可获平台相应奖励。

  六、组织实施

  全疆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由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统计在编公职人员数量,获取学员学号;学员通过电脑、手机移动端等学习法律知识,作答练习题,完成规定的学习积分,并参加年度普法考试。

  为检验参学人员网上法治学习成效,自治区将在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全疆公职人员法律知识统考,考试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公开,并作为领导干部任用、提拔和奖惩的参考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疆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疆进程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尤其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运用网络平台创新普法工作,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社会普法实效以及节约资源成本的重要作用,自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主动沟通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力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二)因地制宜,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开展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办法,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协调沟通工作,合理规划学法时间,确保考试取得实效。

  (三)加强考核,保障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将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和普法依法治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干部学法电子档案,把年度学习考试成绩报送相关干部管理部门备案。对组织工作不力、学法及参考率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各地要将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自治区依法治区办联系人:刘建忠,电话:(0991)2956521,传真:(0991)2956522,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新疆办事处联系人:王建华,电话:18001133652,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平台开通办法和操作指南

 

 

 

 

附件1:

平台开通办法和操作指南

  一、平台开通办法

  按照司法部“微收费、广普及、逐年递减”的要求,确定用户首年费用30元/人,次年费用20元/人,第三年费用10元/人,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缴费。用户单位按本单位学员人数×30元/人(首年费用,或者三年一次付款60元/人),直接向平台研发单位汇款,汇款账号: 1100 1071 6000 5604 086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支行,户名: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注意:汇款时必须使用单位全称,以便开发票时使用。汇款后必须及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10-62123882、62151293、62167260,或发电子版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出版社核实后开具发票,激活该用户全部学号。

  二、平台操作指南

  第一步:打开浏览器,输入 www.faxuan.net 或xf.faxuan.net,即可登录。第二步:在网站首页左上方“全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登陆框内输入自己的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888888)。第三步:首次登录时,必须点击个人主页左边“账户管理”,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同时注意修改密码。第四步:点击个人主页左边“我的学习”,点击“进入课程”即可开展日常学法。考试时点击个人主页左边“我的考试”,点击“进入考试”即可开始考试。

  学法考试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均可拨打平台全国技术咨询热线400-659-2288(拨1)解决;也可以添加全国客服QQ群:4006570518 进行在线沟通。为提高服务效率,建议各地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办尽快建立本地QQ群,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派技术服务人员加入该群,在该QQ群中及时为用户单位或学员提供在线技术咨询服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新疆办事处联系人:王建华,电话:18001133652,邮箱: 874562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