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绿色布局 推动绿色转型 共享绿色福利 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意见加强环境保护

07.04.2016  12:37

  本报讯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强调要着力解决污染物减排、项目环境准入、饮用水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突出问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意见》提出,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坚持防治污染与修复生态并举,坚持强化行政约束和法律、经济手段并行,加快构建国土空间科学开发的“绿色布局”,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绿色转型”,共享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绿色福利”,树立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的“绿色导向”。

  对于如何发展绿色产业,《意见》提出,要完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龙头企业。构建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实施农业生态循环工程,发展智能化控制、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设施农业,促进农业向第三产业拓展延伸。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意见》提出,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小”企业,加大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全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2020年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其中福州市、厦门市建成区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意见》提出,2017年底前总体完成燃煤电厂现役机组节能和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全面完成燃煤锅炉节能环保升级改造工程。2017年底前石化行业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到2017年,基本淘汰黄标车。

  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意见》提出,加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实施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分级、分类管理,推进土壤治理修复。

  《意见》要求,要强化党政主导,明确属地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强化企业施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确保环境管理到位。强化社会参与,建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融合的环保宣传教育大格局,加强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和有力监督环保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