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3.10.2015  11:44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4年12月8日至今年1月19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自治区畜牧厅进行了巡视,4月10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畜牧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畜牧厅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按照党组日常督查机制、工作报告制度的要求,对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2014年,畜牧厅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并联合印发《关于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和配合的意见》,主动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今年,又相继制定下发《畜牧厅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畜牧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畜牧厅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修订出台《畜牧厅系统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10项规章制度,连续2年实施“畜牧业项目监督检查年”活动,严肃财经纪律;厅系统所有提拔任用干部廉政谈话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率均达到100%。驻厅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今年,对厅系统12个企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巡视组移交和自治区纪委转办的7件案件线索进行了调查和初核,经调查立案3件,结案3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行政记过处分1人,诫勉谈话8人,对1个领导班子集体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个单位在厅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落实监督责任,成效显著。

  (二)针对在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中,宣传思想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力度不够,缺乏有针对性的教育疏导的问题。从抵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入手,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深入开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民族团结融情交流以及“去极端化”宣讲进机关、进单位、进家庭等宣传活动,强化了干部群众“团结是福、分裂是祸”的意识,提高了正确区分宗教活动与民族习俗、正常信教与宗教极端界限的能力。

  (三)针对维稳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忧患意识不强,在维稳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思想麻痹大意的问题。着力强化厅系统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和团结维稳意识,制定维稳和安全生产检查管控措施,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建立健全了统一接访、对口接待与督查督办相结合的信访接待工作机制,2014年以来,累计答复领导信箱群众来信22件,接待上访群众165批次963人次,直接答复和电话沟通协调解决上访问题22起。分两批派出由厅级领导带队的100名同志赴喀什地区巴楚县恰尔巴格乡、色力布亚镇开展“访惠聚”活动和集中整治工作。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一)针对一些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和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问题。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完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财务内控体系;将大部分畜牧业建设项目资金切块下达到地州,降低了项目申报成本,调动了地(州)、县(市)参与畜牧业项目管理的积极性;认真落实项目“四制”(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保障项目规范透明运行。进一步加强对涉牧项目资金和涉牧行政行为的监督,建立项目检查督导长效机制,严防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今年上半年,驻厅纪检组对秸秆养畜、退牧还草等项目实施验收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对冻精采购和办公楼粉刷等工程招标进行了监督,共涉及资金1.3亿余元,确保公开、公正、透明。

  (二)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严,在处置过程中存在流失现象的问题。开展了对厅属国有企业资产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对厅属国有企业改制、土地开发和相关资产的管理处置,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流程,开展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审计、招拍挂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三)针对巡视期间部分农牧民对违法侵占、挪用、克扣良种和草原补贴资金的问题反映强烈的问题。配合审计部门,对厅属14个行政事业单位的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盘活,加快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配合财政、纪检等部门,积极开展了涉农资金清理整顿、农业资金延伸审计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目前,正在开展畜牧业建设项目重点抽查工作。一旦发现和确认存在贪污、挪用项目资金以及违法侵占、挪用、克扣项目资金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项目建设规范、资金安全、管理科学。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一)针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不够的问题。认真落实“三短一简一俭”(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崇节俭)要求,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今年上半年,我厅召开会议的次数、天数和发文数量同比分别下降33.3%、62.5%和16.53%。

  (二)针对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的深度不够,面上调研得多,针对热点难点调研少,真正解决问题的调研不多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畜牧厅调研工作制度》,改进了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建立厅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和厅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定期到厅直属事业单位调研的制度,向基层干部群众问需、问计、问效。2014年,厅党组成员的调研天数都超过了30天;今年上半年,已安排各类调研15次,厅领导平均调研天数达到15天。通过调研,畜牧厅制定的《南疆草食畜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得到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的充分肯定,促成了南疆肉羊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的启动实施和今年近1亿元扶持资金的落实。

  (三)针对厅机关一些部门对基层服务意识不强,“懒散庸拖奢”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干部存在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责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对“慵懒散拖贪”、“吃拿卡要”和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问题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和半年检查,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公开通报,以问责促作风转变,厅系统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四)针对公车私用现象还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勤俭节约意识欠缺,公款消费、超标准接待等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召开了以“重温八项规定、加强警示教育”为主题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典型案件通报会,教育干部引以为戒。认真执行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制度,处级领导上下班专车接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厅综合办公楼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整改到位,“三公”经费开支逐年下降,今年上半年同比又下降了36.6%。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针对一些重大事项决策酝酿听取意见不够,重大事项范围、决策的基本原则、决策的程序和要求等不够明确等问题。建立健全了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机制,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党组成员不过半数不开党组会和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必须全体党组成员到会的原则。对厅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进行了督查,未接到不良反映。

  (二)针对机关处室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力,有的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没有交流的问题。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培训,培训厅系统组工干部130余名;有序推动厅机关与厅属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轮岗交流,今年已交流轮岗干部12人次;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选派4名少数民族干部到自治区党委党校、新疆行政学院参加培训,选拔2名“70后”年轻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厅机关综合处室副处长;加大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力度,选派5名干部到相关部门和县、乡挂职,从伊宁市选调1名年轻干部充实到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工作,接收4名基层干部到厅机关挂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91—8565501;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8号驻畜牧厅纪检组监察室;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党组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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