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尔羌河灌区勿甫干渠(10+250-24+460)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4.03.2015  14: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办水管 [2015]11 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招标人为莎车县水管总站。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可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勿甫干渠是莎车县重要的输水渠道,从孜尔恰克节制分水闸开始至艾里西湖镇栏杆节制分水闸结束,渠道全长52.71km。莎车县勿甫干渠改建段桩号10+250~28+208设计引水流量为30m 3 /s,桩号28+208~49+503设计引水流量为7-12m 3 /s。桩号10+250~28+208段工程规模为大型3级工程,主要建筑物3级;28+208~49+503段工程规模为中型4级工程,主要建筑物为4级。

2.2 标段划分:本次实施施工工程划分6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桩号10+250~12+600 ,渠道长2.35公里;

第二标段:桩号12+600~15+000 ,渠道长2.4公里;

第三标段:桩号15+000~17+400 ,渠道长2.4公里;

第四标段:桩号17+400~19+800 ,渠道长2.4公里;

第五标段:桩号19+800~22+200 ,渠道长2.4公里;

第六标段:桩号22+200~24+460 ,渠道长2.26公里;

  2.3 计划工期:2015年5月 1 日开工,2016年 5月 31日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 监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月 2日至4月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11:00,地点为 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莎车县水管总站                      

  联    系    人:葛平       

  联 系 电 话:0998-85211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猛      高贤                   

  联 系 电 话: 0991-4607733  15299072080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