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对塔城地区开展统计巡查工作

18.09.2014  14: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巡查工作办法,自治区统计局组成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丰连带队,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核算处、投资处、工交处、能源处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的统计巡查组,于8月28日-9月5日对塔城地区统计工作进行了巡查。巡查期间,巡查组听取了地区统计局党组的汇报,召开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统计负责人座谈会,对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问卷调查,并对塔城地区及其所属的塔城市、裕民县、乌苏市统计工作进行了延伸检查,共抽查7个乡镇33家企业,比较深入地了解了国家和自治区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基础建设、统计队伍建设、统计重点工作完成等情况。抽查结束后,巡查组向塔城地区统计局口头反馈了巡查意见。

      巡查期间,巡查组还代表自治区统计局慰问了乌苏市统计局在84户乡“三民”工作组的驻村同志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