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新疆“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初稿)专家审查会

19.04.2015  14:32

4月14日下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新疆“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初稿)》审查会。会议特别邀请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何勇健副司长等专家领导莅临指导,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处室及规划编制单位的有关同志参加了评审会议。

会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就《新疆“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初稿)》做了介绍,与会专家就规划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希望规划编制单位充分结合新疆实际,提炼规划思路,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进一步补充完善规划内容,使规划真正起到指导新疆能源科学发展的作用。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何勇健副司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就规划编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 规划应体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并结合国家 “一路一带”战略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增加创新驱动、电力体制改革等内容; 二是 规划编制应强化对水资源、环保、能源总量、能效、运输通道等能源发展约束条件的研究,做好顶层设计,研判发展形势,明确新疆能源基地的地位; 三是 规划要结合经济新常态,认真研究国际能源价格下降、能源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因素,合理预测外送市场和空间。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创军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加大协调力度,做好能源规划与各专项规划间的衔接;二是加强指导,能源处要及时掌握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加强对“十三五”新疆能源发展规划的研究与思考,为规划编制出思路、想办法;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开门编规划,前往重点地州进行实地调研,征求有关地州、企业、部门关于规划的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规划编制单位要尽快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体例要严格遵循国家 “十三五”能源规划编写大纲,于5月底完成《新疆“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文本,确保6月与国家“十三五”能源规划做好对接,争取我区相关规划目标和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