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立即落实国家预验收专家组意见为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打好坚实基础
14.07.2015 13:02
本文来源: 市政府
专家组一致认为,此次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乌鲁木齐在7个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创模工作机制高效运转。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朱海仑任组长的创模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创模纳入年终考核,形成了高效运转的创模工作机制。
环保投入力度大。2012年至2014年环保投入389.62亿元,占GDP的7.1%,用于推进“煤改气”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业企业搬迁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等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确保各项创建工程顺利实施。
污染减排成效显著。在经济持续保持两位数快速增长的同时,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循环经济、污染治理等途径,二氧化硫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
大气污染治理实现历史性突破。加大了供热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实施“煤改气”工程,实现中心城区清洁能源全覆盖;实施了污染企业“出城入园”、电厂关停减排措施和环保设施技术改造;全面推行“黄标车”限行和“无标车”禁行等综合施策,使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水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制定了《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实施了十项工程,加强了水磨河、头屯河等重点流域及一号冰川等水源涵养区污染治理力度,地表水水质总体趋于好转;加大了对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污水处理率大幅度提升。
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大。大力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城市道路绿化、荒山绿化,通过一系列有效的综合整治措施和工作,乌鲁木齐城市配套功能和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环保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全面加强环境监测执法标准化建设,建成了两座环境监测超级站,形成全方位覆盖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得到了加强。
专家组表示,乌鲁木齐市把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作为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载体,创建思路明确、组织保障得力、机制健全、资金投入到位、创建成效显著,26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创模的标准要求,体现了重民生、重过程、重特色,以及务实、真实、扎实“三重三实”的原则,在经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建设与发展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变化。原则同意通过技术核查及考核预验收,并提请环境保护部组织技术评估和验收。
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环保局于7月13日立即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和后期将要开展的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市环保局对今后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对26项考核指标及打分细则进行再次梳理,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规范完善创模档案资料;组织召开第四次“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通报预验收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向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创模工作,力争“人人都是首府形象个个都是创模力量”。下一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将全力以赴开展后续工作,为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打好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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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2015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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