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磨沟区:新疆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南湖纸业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19.11.2014  19:39

  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写的《南湖纸业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项目区东至已废弃铁路,南临苇湖梁煤矿家属院,西靠荒山,北至化工厂家属院。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87°38′36.07″,北纬43°51′46.57″。

  工程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0818.67m2,建筑面积260000m2,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兰新二线安置房以及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社区办公用房。本项目拟建13栋住宅楼、1栋2层的物业用房及地下车库。其中1-5号楼为18层,6-13号楼为22层。本项目规划居住户数为1288户,总居住人数约为4122人,项目设置地下停车位2034个。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2、污染物排放标准:营运期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机动车尾气排放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GB18352.1-2001)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小区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相关标准。

  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开挖扬尘、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道路扬尘和施工机械、汽车尾气。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第一、施工场地道路每天定期洒水,建议每天至少定时洒水6次,上午施工前30分钟、上午下班前30分钟、下午施工前30分钟、下午下班前30分钟;中午15时及晚上21-22时各洒水1次。在大风及气候干燥季节应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

  第二、风力超过5级的天气,禁止土方作业。

  第三、施工中建筑物应用围帘封闭,在施工区边界设围墙或遮挡物;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水平网内、脚手架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

  第四、使用商品混凝土,若不得不现场搅拌时需要干水泥,运输应用密闭式槽车通过封闭系统运送到水泥仓库中,水泥库房和搅拌站应封闭,施工现场水泥、砂料、搅拌机应设于工棚内。

  第五、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使用毡布覆盖,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

  第六、建材堆放点要相对集中,并采取一定的防尘措施,抑制扬尘量。

  第七、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

  第八、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需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

  第九、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和装运,防止扬尘产生。

  第十、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上围栏,且表面用毡布覆盖,将多余弃土及时外运。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场地工程废水。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生活污水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七道湾污水处理厂;

  (2)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期工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主要噪声来源是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施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不同的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同。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为3~8dB。在这类施工机械中,噪声较高的为混凝土振捣器、孔式灌注机等,在80dB以上。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简易隔声屏障,防止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提高施工人员特别是现场施工负责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部门负责人应学习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明确认识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3)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和建筑工艺技术,从源头控制噪声污染。

  (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本)中规定,在学校、居民区、医院等附近施工段,零时至八时(北京时间)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抢险、抢修作业和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报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告。

  (5)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强噪声机械安排在非休息时间,并且施工避开人员出行、交通道路车辆行驶高峰期。

  (6)对不同施工阶段,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以减少这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砂石、石块等建筑垃圾可回填于场地地基处理或道路铺设,废金属、钢筋等可实现全部综合利用。

  (2)施工期生活垃圾运往乌鲁木齐西山大浦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运营期: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的大气污染物是天然气燃烧烟气、油烟气、汽车尾气及垃圾收集设施恶臭。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地下停车场所配备有完善的通风设施,停车场周围可种植一定面积的绿化草坪,有利于机动车辆尾气扩散。

  (2)住户厨房油烟经家用油烟机抽排,然后统一进入附壁烟道至楼顶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和人员影响甚微。

  (3)本项目应采用防渗的封闭式垃圾房,垃圾房与相邻的住宅楼卫生距离应大于10m并派专人及时清运垃圾,对区块内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污水产生量194309.575m3/a,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因此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七道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来自地下库区风机、加压水泵等设备的机械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活动噪声等。

  ◆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将风机房、泵房设置于地下一层,同时选用优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采用机组隔振、吸声等措施,设备基础应安装减振软垫或阻尼弹簧减振器,设备房内墙面采用吸声处理,安装隔声门,经上述吸隔声处理后,预期可达到控制噪声污染的目的。

  (2)临路第一排建筑采用双层隔声窗,将卧室、书房布置在远离道路一侧,能够有效降低交通噪声对小区住户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住户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运营期小区内设置密闭、防渗的垃圾房,每栋楼前设置加盖的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乌鲁木齐西山大浦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位于新疆南湖纸业厂区西侧的棚户区,属于乌鲁木齐市政府批准的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棚改准〔2010〕11号)。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可以加快乌鲁木齐市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该区域的基础配套设施和城市功能。

  四、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本项目将在公众参与程序中的第四个阶段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公众意见调查是在第一次信息公开、报告书编写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以及第二次信息公开、公布环评报告书简本的基础上开展。

  1、公众参与目的

  新疆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南湖纸业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直接涉及到项目区周边单位及居民的切身利益,通过公众参与的方式让周边公民了解项目建设的意义与建设情况和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主动向群众及单位征集对工程的意见、建议和方案,通过群策群力寻求减轻污染的措施,使工程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2、公众参与人员

  执行公众参与人员:丁志峰

  3、工作时间及对象

  2014年11月17日:对本项目涉及的周边单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给有关单位发出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查××单位“新疆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南湖纸业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公众参与意见的函》,主要单位有市第一造纸厂家属院、兵团四建四团家属院、乌市第八十六中学。并对以上小区、学校个人开展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4、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在公众参与调查表上公布执行公众参与成员姓名和电话的方式。

  5、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主要采取发放和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对于打电话咨询的公众,只要要求均由工作组成员按照其选项帮助填写一份公众参与调查表。

  6、信息反馈的安排

  对于调查中公众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本次公众参与工作组成员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将公众反映的问题和各部门的反馈及时再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公众回复。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2014年11月17日~11月28日)内,向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报告书简本。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机构: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柿园路222号      邮编:710048

  联系人:丁志峰

  联系电话:029-82190425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人员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单位邮箱,来电或者传真。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开始起十个工作日(2014年11月17日~11月28日)内。

  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