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红雁池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初步确定

05.12.2014  12:18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逯风暴报道) 以后还想在红雁池水库游泳、钓鱼或者烧烤?想都不要想。12月4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环保局了解到,随着红雁池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初步确定,红雁池水库将纳入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严格管理。届时,水库保护区范围内将禁止进行旅游、游泳、放牧等危及水源安全的活动。

  目前,红雁池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初步确定的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总面积7.43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3.18平方公里,陆域面积4.25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总面积28.4平方公里。保护区范围的最终划定还要经过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准之后才能开始执行。

  红雁池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是结合水库周边用地现状,在确保水源水质不受污染的前提下,按照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尽可能小的原则进行划分的。后期,该划分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红雁池水库将纳入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严格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红雁池水库划分为水源地保护区后,其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旅游、游泳、放牧及一切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二级水源地保护区除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外,对已设置的排污口和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建(构)筑物,将依法限期拆除或治理。

  乌市环保部门已完成了对水库周边生活源、农业源、工业源等污染源详细摸排调查工作,并对红雁池水库全水质109项监测进行分析,清空了周边200多个鱼池,并启动了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关停的基础工作。水源地范围划分确定后,乌市将启动对水库周边其余排污企业的关停、治理、搬迁工作,以确保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