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粮食系统进一步落实粮油储存安全工作

29.11.2016  16:03

11月22日至11月25日自治区粮食局副巡视员阿木提•塔西铁木尔一行工作组来阿勒泰地区检查粮食仓储安全工作并提出粮油储存安全具体要求。为结合落实《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的相关规定,落实粮油仓储单位责任、政策执行主体责任、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任。阿勒泰地区粮食局根据2016年11月27日针对江西丰城发电厂坍塌事故,国家专门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8日下发文件对各县(市)粮食局、局直单位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是 对《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分解细化、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二是 各单位在使用化学药剂时要特别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必须购置两套防毒面具; 三是 为确保储粮安全,各单位必须每季度对每个储粮仓库进行一次粮情检测; 四是 建有钢板浅圆仓(钢板圆筒仓)的单位必须配备两套深度扦样器; 五是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要制定可行的安全储粮规章制度,特别是高空作业,安全措施一定要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六是 落实11月27日针对江西丰城发电厂坍塌事故,国家专门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对安全生产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落实,并对安全生产再次进行大检查; 七是 各县市粮食局及下属购销企业立即对粮食仓储安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12月1日前上报自查情况材料。要以落实以上工作为契机,以切实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的责任感,逐步建立健全收储公司安全储粮责任体系,为阿勒泰地区粮油储存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综合科孙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