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流通事业发展60年成就总结回顾--抓好收购,保障供给,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

30.09.2015  18:25

 

1955年自治区成立时,粮食产量为147.02万吨;至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粮食产量达到370.01万吨;改革开放37年来,在政策支持、宏观调控等多重因素影响和推动下,我区粮食产量保持稳步增长,特别是2004年起,实行粮食直补政策,坚持敞开收购、敞开直补;2006年起,执行小麦收购最低信息参考价,逐年提升收购价格;2010年起,将“落实小麦收购直补政策”列入自治区重点民生实事工程;2013年起,进一步提高小麦收购直补标准,一系列惠农政策充分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全区粮食产量自2008年起实现“七连增”,2014年粮食产量达到1435万吨,比1955年增长9.8倍、比1978年增长3.9倍。

在粮食产量实现稳步增长的基础上,粮食收购量逐年稳步增加。1955年自治区成立时,全区粮食收购量为34.863万吨;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全区粮食收购量达89.625万吨;至2014年底,全区共收购粮食436.4万吨(其中,小麦343万吨),比1955年增长12.5倍、比1978年增长4.9倍。2004年至2014年,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累计收购小麦达2800万吨,种粮农民因小麦收购价提高和财政直补累计增收达94亿元。

我区在粮食流通中积极发挥粮食政策对粮食生产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购销中的主渠道作用,有效掌控粮源,保障军需民食,确保粮食供应充裕、品种丰富、价格基本稳定,做到了“手中有粮,心里不慌;政府有粮,百姓不慌”;守住了“种粮买得出,吃粮买得到”的底线;实现了全区粮食安全有保障,人民群众在粮食经济发展中真受益、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