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粮食局加强储粮化学药剂使用管理工作

25.03.2016  21:07

为防止我州储粮化学药剂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引发安全事故,昌吉州粮食局结合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的安全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昌吉州各级粮食部门高度重视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工作,树立“安全问题无小事”的观念,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督导粮油仓储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开展储粮熏蒸作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储存管理。储粮化学药剂实行专仓、专人、专帐管理,储存化学药剂的仓房坚固、干燥、不漏雨、通风效果好,备有消防器材。

三是严格使用管理。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制度和领用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药库,领用实行按库站报告单的剂量、药量如实发放,不乱发和多发药品,使用后的剩余药剂及时回收挖坑深埋,妥善处理,决不乱扔乱放;

四是认真做好储粮化学药剂的收支帐。仓储企业化学药剂实行统一采购,而且是按量采购,并且在使用粮食熏蒸化学药剂过程中,严格按规程操作,凡使用时必须填写详细的虫情检测单和熏蒸报告单,熏蒸报告必须由单位领导签字,报经公司业务科审核同意后批复使用。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各县市粮食部门分别对辖区内仓储企业储粮化学药剂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检查,涉及各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化学药剂领用手续及药剂帐实相符情况,化学药剂的安全保管等。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目前全州各仓储企业尚未开展熏蒸作业,储粮化学药剂零库存。(田孝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