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国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05.03.2016 01:33
本文来源: 粮食局
新粮办财〔2016〕2号
伊犁州,各地、州、市粮食局,新粮集团,乌北国储库:
为做好2015年度自治区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工作,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国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国粮办财〔2015〕34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收到《通知》后,及时布置年终粮食企业会计决算的编制工作,督促基层粮食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审核、汇总报表。
各地务必于2016年2月20日之前将会计报表(要求带有各级分户企业数据)、编报说明、财务分析报告上报自治区粮食局财务处。
《通知》及报表任务可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财务信息”栏目下载(网站地址:http://www.chinagrain.gov.cn),另《通知》我局已发送至各地邮箱,如有问题,请于自治区粮食局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周洁 联系电话:(0991)235588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
2016年1月19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05.03.2016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