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4月1日起将严查8类高发交通违法行为

31.03.2016  12:54

  不少司机在路上都有过这样的体验,被蛮横的公交车挤了,也只能忍气吞声,对于这些“霸王”公交车的蛮横行为,交警部门将开始严查,并约谈公交公司负责人。

  红山网讯(记者 彭芳 通讯员 王茜) 昨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4月1日起,首府交警部门将针对高发的8类交通违法行为展开严管严查,其中包括:禁限车种闯禁行(大货车、摩托车、电动车、危化车等);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路口未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违法停车;酒驾(饮酒、醉酒);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

  市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王毅鹏介绍,此次集中整治,交警部门特别针对市民普遍反映的“霸王”公交展开严管,主要是因为公交车作为每日市区流动的窗口,拉载市民最多,营运覆盖区域最广,而市民普遍反映,公交车不走专用道、随意变更车道、鸣笛、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闯红灯、驾驶人不随车携带驾驶证及行驶证等违法行为突出,也对首府和谐的交通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对此,交警部门也将在路面查究时,对此类“霸王”公交突出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优化城市交通环境。

  与此同时,首府交警也特通过乌鲁木齐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对电子警察抓拍到的公交车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对违法驾驶人依法处罚,对市民反映问题突出的公交车线路,约谈所属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安全员,要求其及时整改。

  除了车辆,首府交警也将在腾飞大厦路口(西虹路与南湖路交会路口)等11个示范路口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不走过街天桥、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当然,行人横穿河滩快速路也在此次重点查处范围内。

  为期一个月的交通秩序整治,交警部门还特别设置了4月1日、6日、12日、20日、27日为重点行动日,届时首府交警将会24小时在路面查处车辆的违法行为。对于人流、车流量集中的商超批发市场、餐饮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公园、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展开严查严处。也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您及他人的出行安全,一定不要违法行车,过街要走斑马线,以免发生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