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篇内参助呼格吉勒图翻案

16.12.2014  10:59

▲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听到再审结果后与新华社记者汤计(左二)含泪相拥。新华社发

18年前的1996年6月10日,当年18岁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职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案发9年后的2005年,真凶落网。此后,呼格吉勒图父母持续9年上访,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政文采访部主任、高级记者汤计发出5篇内参,引起社会关注。最终,呼格吉勒图遭枪决18年后的昨天,内蒙古高院宣判其无罪。

案情

发现凶案报警后被警察带走

1996年4月9日晚上,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一起在卷烟厂外的小饭馆吃饭喝酒。闫峰称,因厂子规定上班期间不许喝酒,在吃完饭后,他让呼格吉勒图去买两块泡泡糖,想要盖一下酒气,闫峰先回厂子了,“没过多长时间,他就回来了,给我两块泡泡糖,啥也没说就走到自己的机床那边去了”。但几分钟之后,呼格吉勒图又找到闫峰,让他一起出去一趟。

两人一起走到毛纺厂的女厕所附近,“他说他刚才回家拿钥匙去了,但路过女厕所时,听见有人喊里面出事了”,闫峰称,自己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建议说不进去了。

正当二人商量时,有两位老太太进了女厕,不久俩老太太就出来了,“我说她俩出来了什么事都没有,里面肯定没事儿,他说肯定有事儿,非要一起去看看”。两人进去后,里面没有动静,遂点亮打火机,“结果看见一个露着下半身的女尸”。

闫峰称,当时两人吓得调头就跑,呼格吉勒图进了治安岗亭报警,带警察走向女厕所。此后,呼格吉勒图和闫峰先后被警方带走。

呼格吉勒图被控杀人获死刑

到了新城分局后,两人被分别带进两间相邻的审讯室,民警反复问闫峰事发经过。闫峰称,当晚12点多时,“隔壁审讯室突然传来桌椅剧烈挪动的声音,伴随着呼格吉勒图痛苦的声音。桌椅动一下,他就喊一声,断断续续的。”闫峰感到非常害怕。

闫峰称,次日早上9点左右,他被一名民警带走找领导问对他的处理结果,这时他又见到了呼格吉勒图,“开门的一瞬间,我看见呼格吉勒图蹲在审讯室的暖气管前,双手伸到背后铐住,头上戴着没有面罩的摩托车头盔,脸色发黑。我经过的时候,呼格吉勒图用力抬头看了我一眼,我由于害怕,避开了他的眼神”。警方请示领导后,闫峰被放走,11日呼格吉勒图就被送到看管所了。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支持检方指控的“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两项罪名。

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称,当时开庭的时间并不长,“休庭没多久,法官就以故意杀人罪宣判我儿子死刑”。呼格吉勒图不服判决,但同年6月5日,内蒙古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核准呼格吉勒图的死刑,并在5天后执行。

人死之后,呼格吉勒图家属失去了希望,“我们上访都没有地方去,都说不归他们管,我们能怎么办?”尚爱云此前接受京华时报记者时称。

当年,呼格吉勒图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