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整合实施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2.11.2014  14: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通过“新发改项目[2011]3171号”、“新发改投资[2011]3252号”“新塔规计[2014]120号”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信息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自治区财政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目标:通过信息化资源整合,在塔里木河流域内建成比较完善的水情、工情、图像等水资源信息基础体系、功能比较完备的水资源管理业务应用体系、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和安全可靠的保障体系,实现“四源一干”90%引水量控制目标,落实“三条红线”的引水总量控制目标,全面提升流域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本项目建设任务: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包括信息采集系统(水情监测、视频监视)、网络系统、通信系统(光缆架设、接入及公网租用)、建设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软硬件及数据整合)、应用支撑平台(软件)、应用系统(软件)等。

建设地点涵盖塔管局及下属的巴音郭楞管理局、阿克苏管理局、和田管理局、喀什管理局、干流管理局和希尼尔水库管理局范围。建设工期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整合实施项目标: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设备采购配套及安装能力、软件开发及数据整合能力,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成功运行三年以上经历的承包商。

整合实施项目监理标: 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通信工程标: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或新疆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的《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招标人现有通信网络运营商的接入授权。具备本项目施工能力和有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承包商。

通信工程监理标: 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具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除通信工程及其监理标外其他标应具有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标书的有关要求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栏中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 www.xjslt.gov.cn。

5.现场踏勘答疑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及答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4年12月8日11:30时(北京时间),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网、塔河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信息中心

地  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43号            联系人: 卓锐

电  话:0996-2252543,1890996216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腾飞、徐晓芹

电  话:0991-4533718;传真:0991-4596167。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