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依巴克区西山片区管委会新标社区保障合法权益 共建和谐社会

20.04.2016  19:12

 

2015年7月15日,新标社区四级肢体残疾人白晋疆应聘于天麓花园物业公司保安一职,并口头约定月工资标准为3000元,到2016年2月19日天麓花园物业公司在未与劳动者商量的情况下,将包括白晋疆在内的5名保安辞退,未作出其它回应,随即白晋疆到市南湖劳动保障局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诉。

该物业公司在用人过程中存在两点错误首先试用期已过未与应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其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仲裁部门在受理后2月作出回应并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天麓花园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经调节后2016年4月白晋疆拿到了该公司7000元赔偿金。

2016年4月19日白晋疆来到了社区感慨地说:“和我一起被辞退的人没有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我一定要这样做,因为我没有错,多亏了新标社区残协每年组织我们学习《劳动用工法》和《残疾人权利保障法》让我在这方面了解了许多知识,并在我的身上受益了。”是的,宣传就是一粒种子最终会开出花结出果来的。

(沙依巴克区西山片区管委会新标社区    何红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