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18年第十六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招商招展工作的通知》

09.02.2018  19:19

  关于做好2018年第十六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招商招展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伊犁州商务局,各地、州、市商务局:

哈萨克斯坦是我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多年来双方一直保持着良好、稳定的双边经贸往来关系。近年来,哈经济发展迅速,大力发展制造业、农业、交通、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进口需求旺盛。自2003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商务部连续15年在哈萨克斯坦举办中国商品展会,展会规模不断扩大,参展商品日益丰富,在中亚、西亚地区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为落实中央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作用。国家商务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拟定于2018年5月20日至23日,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共同举办“第十六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请自治区相关厅局、各地州市商务部门积极组织本地区、本行业企业报名参展。现将展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展会概况

第十六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

The l6th China Commodities Fair in Kazakhstan

包括3个专项展:

    农业技术与设备展(Agricultural Technology&Equipment Fair): 农业机械与设备、农业技术与产品

   建材与家居展( Building & Home Fair ): 五金工具、建材、灯具、卫浴及厨具、家具

  消费与电子类商品展(Consumer Electronics and Household Goods Fair): 日用品、纺织服装、鞋帽、箱包、食品、家电、电子产品

展览时间: 2017年5月20-23日(周日至周三)

                    10:00-18:00(5月23日10:00-13:00)

布展时间: 5月17-19日

撤展时间: 5月23日13:00以后和5月24日

展会地点: 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阿达肯特展览中心(9,9A,9B, 9C馆)

展会性质: 贸易类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国家商务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承办单位: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合承办: 陕西省商务厅

合作承办: 哈萨克斯坦国家工商会、阿拉木图市工商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贸促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阿拉木图中国机电产品展示中心、新疆华和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三、收费标准与配置

   (一)收费标准

  标准展位(3×3㎡):24000元人民币

  室内光地:2400元人民币/㎡

  室外净光地:650元人民币/㎡

  (组团单位按人民币支付)

   (二)展位配置

  标准展位配置:3块墙立扳、1张洽谈桌、3把椅子、1个柜子、2个层板、2个射灯、1个垃圾桶、地毯、中英或中俄文楣板(角摊2块楣板)。

  室内光地配置(每9㎡):1张洽谈桌、3把椅子、l个垃圾桶。

  室外光地配置:每个企业配l张洽谈桌、4把椅子、1个太阳伞、1个垃圾桶。

  四、参展要求

   (一)报名事项

  1.招展招商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5日前。

  2.参展企业需按要求务必填写展位申请表、人员信息表、会刊信息表、展品登记表上报组展单位(表格见附件)。

3.报名时,参展人员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张(需清晰)、护照原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且至少有2页空白签证页以上)、护照白底照片4张(并在照片背面写清楚企业名称、参展人员全名)、派遣函2份,非新疆籍护照需提供新疆居住证,无护照者自行办理因私护照。  

4.有关报名交费等信息,我厅将另文通知,具体情况请关注我厅官网公告发布。

(二)布展要求

1.展示的相关资料应尽可能采取印刷品、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布置内容和相关资料应使用中俄两种以上文字,以便于客商参观、了解企业及产品信息。

2.各参展企业应派出懂外语、熟悉外贸业务的专业人员参展,以便与客商洽谈合作业务。

3.展品可展销,要求展品具有一定的档次、科技含量高,必须是取得合法证书的产品或商品。涉及侵犯商标、专利、版权的展品、假冒伪劣商品视为违规展品,禁止参展。

4. 展品外包装要符合国际市场规定,突出企业整体形象。

(三)展会服务

1.展品(体积不超过1立方米、重量不超过100公斤)境外运输费用由我厅负担,每个展位展品超出部分费用自理。各参展企业请将展品于2017年3月25日前运至指定位置集中,航班随身携带的展品产生的费用一律自理。

  2.统一免费办理参展企业境外邀请函(2人每展位或每9㎡)。

  3.参展企业信息免费会刊登录(包括企业中俄文或中英文名称、参展展品、联系人、电话、传真、电邮)。

  4.推荐展品运输、特装、旅行安排的服务单位,由组团单位自行选择。

  5.在展会现场为组团单位提供办公室。设立客商报到处、展会服务中心、休息餐饮区。提供翻译、复印、打印、餐饮、展品包装搬运等服务。

  6.主办机构成立展览现场工作协调组,为展团和参展企业提供服务,协调布展撤展和常规保安,负责现场咨询和客商报到接待,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展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五、联系方式

  单       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联 系 人: 服务贸易处   阿依古丽、孙红燕

电话 / 传真:0991-2861688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第十六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展位申请表

  2. 第十六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参展人员信息表

  3. 第十六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展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