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积极参加自治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动员视频会

27.01.2015  18:48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于2015年1月1日实施,2014年12月30日环境保护部、全国人大常委会环资委、法工委联合召开了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动员电视电话会。为贯彻落实好新《环境保护法》,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人大环资委、法工委于2015年1月26日联合召开了自治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动员视频会。按照自治区环保厅通知要求,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是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这部新修订的法律是我国环保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对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新修订的环保法增加了政府、企业各方面的责任和处罚力度,也被有关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会上自治区环保厅等十家政府单位负责人分别发言,深入阐述了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各自在贯彻执行此项法律中的工作职责。

  我站承担全区核与辐射安全执法监察任务,为充分理解新《环境保护法》的内涵意义,把握新《环境保护法》的精神实质,提高执法监察能力,我站组织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参加动员会,对新《环境保护法》进行进一步的学习,通过参加会议学习,大家表示要充分认识新《环境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为了人民福祉,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新疆、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