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专家:首部去极端化地方性法规

31.03.2017  11:13

“《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说。

秦维介绍,该《条例》从制定到颁布实施历时两年时间,反复征求意见、多次审议修改,最终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秦维认为,该《条例》是和2016年自治区出台的《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相辅相成的。

“《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主要立足于打击和惩治,《条例》则主要是预防、遏制,教育疏导受极端主义侵害的群众,两者是相互关联的,通过法规的实施,为实现总目标作出贡献。”秦维说。(贾梦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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