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开发区国税稽查局全力打造依法治税新常态

28.11.2015  13:28

  (通讯员 姜慧)在依法治国新阶段大幕徐徐拉开的历史性时刻,税法在法治建设大局中必然扮演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开发区国税局稽查局结合实际,多措并举,以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落实依法治税为指导思想,适应税收环境新常态,切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过去,一谈到依法治税,强调更多的是单向规范和管理“纳税人”,在依法治税新常态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一样,是依法治税这一要求下重要的客体,作为一种公共财产,税收来源于纳税人,最终服务于纳税人,也经由法律体现纳税人的意志。该局不再把执法和服务看作是一对矛盾体,而是真正实现“三个转变”,即:由单纯执法者向执法服务者角色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形象性服务向实效性服务转变。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努力做到在严格执法中提供优质服务,以优质服务促进执法,建立良性互动的税收征纳关系。

  二是全方位加强税法宣传。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广泛开展各类主题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法治文化的宣传影响,全力营造税收法制的良好氛围。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税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主题活动,积极为纳税人解难答疑,增强税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营造诚信纳税的社会环境。

  三是严把“进户关”。以“避让”为原则,稽查选案事先与风控中心沟通,实行无计划不检查、一户不二进、一事不二进的进户执法制度,结束税务干部可以随时随意进户进行执法检查的传统做法。以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落实依法治税为指导思想,排查税收执法的风险,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四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稽查组织收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对案件进展定期汇报,强化事前介入指导,事中程序把关和事后质量监督,提高了重大案件审理质量,有效防范和降低了执法风险。增强稽查干部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双报告”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稳步推进绩效考核,提高稽查质效。

  依法治税的终极目标,就是要让税收法治成为信仰,成为征纳双方共同的内心认同。依法治税,从自我做起,完善执法行为,从身边做起,要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光荣的使命感去做好各项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