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助力“走出去”企业平稳远航

16.06.2017  13:03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合作机遇如繁星般闪现。我区企业紧抓这一时代发展脉搏,不断加快“走出去”步伐。

      然而,这条道路并非一路坦途,在充满机遇的同时也充满了挑战,为了让这些企业走得更加顺畅,服务好“走出去”企业已经成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一种自觉共识。       对此,自治区国税部门积极跟进“一带一路”建设步伐,深入了解周边各国信息,从税法、协议、人才队伍建设等多方面为我区“走出去”和即将“走出去”的企业提供了稳定的保障,知己知彼,方能走得更稳、更远。       知己知彼是关键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赴海外寻找投资和业务拓展机会。然而,“走出去”企业虽然数量在不断增加,规模在不断提高,经营状况却并不乐观。       自治区国税局副巡视员、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人佐克·艾力木认为,除了投资国政治、经济、金融等环境不稳定外,导致这一状况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在“走出去”前缺乏充分调研论证,不熟悉投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尤其是对投资国税收法律制度不了解,忽略了税收因素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对外投资效果。       对于这一点,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张新平可谓深有体会。他告诉记者,2013年到2014年,西部钻探在哈萨克斯坦的两家子公司购置了钻机主体设备,并按照哈萨克斯坦税法,将该设备列入“未列入其他组的固定资产”范围,每年以15%的标准计提折旧,因只有被列入建筑物和不动产范围才需缴纳财产税,所以,不用缴纳财产税。2016年,哈萨克斯坦税务机关检查后却要求按照当地国家统计局于2009年颁布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执行,该设备属于建筑物范围,每年以10%的标准计提折旧,同时缴纳财产税,累计补缴税款711万元。       “要是在以前,我们就稀里糊涂补缴了税款。但现在不同了,我们仔细查阅了自治区国税部门翻译赠送的《哈萨克斯坦税法》,才知道自己没有少缴税,反倒是当地税务机关执行依据早已失效,而新规定中又没有明确划分,终于可以挺起腰杆据理力争了。”张新平告诉记者。       据了解,为弥补“走出去”企业盲目投资的短板,自治区国税局翻译出版了五国税法,基本形成了周边国家税法中文译本体系,帮助企业练好内功,增强海外法律风险的抵御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寻求解决看要点     “走出去”的困难有很多,有的并非“知己知彼”就能安然无忧。税收争议是走出去企业经常会碰到的难题,是忍气吞声、花钱消灾,还是寻求帮助、努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又是一个摆在企业面前的难题。       佐克·艾力木告诉记者,“走出去”企业遇到海外税收争议,除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外,还有三招应对方式:一是围绕相关交易事实、适用税收政策,与海外税务机关进行充分沟通,使双方更能关注和聚焦到双方争议焦点所在和主要事实,减少分歧;二是根据海外文化和法律制度规定,寻求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式,解决税务争端和纠纷;三是按规定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及时向本国税务部门反映,最终由国家税务总局与海外税务机关展开双边磋商,维护企业合法经济利益。       企业身后有靠山       “与经验丰富的老牌跨国公司和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相比,我们民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风险更多更大,必然造成参与国际竞争底气不足。这时候,我国税务机关就像‘娘家人’一样给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让企业‘走出去’的脚步稳健而快捷。”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王风芹告诉记者。       据了解,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开展国际铁路运营、过境货物换装业务和进口油气危险品的民营企业。       “在海外,由于我们不了解当地税收政策,又缺乏国际化专业人才,导致不能充分享受合法权益,甚至面临补税风险,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而此时此刻税务机关提供的政策支持,就是支持我们民营企业走出国门发展的保障。”王风芹介绍道。       原来,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哈萨克斯坦一家公司签订进出口油气产品合同,购买了2万吨液化石油气。哈萨克斯坦的公司为密切与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进一步开拓中国市场,按照每吨5美元的标准,支付给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10万美元佣金。根据哈萨克斯坦税法,当地税务机关要求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就所取得的10万美元收入,按照20%的税率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计缴纳2万美元税款。       博州国税局在走访了解这一情况后,认真研究了中哈两国签订的税收协定条款,认为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从哈萨克斯坦的公司取得的该笔所得应适用协定中的营业利润条款。于是,便建议该公司向哈萨克斯坦税务机关提供中国居民身份证明,以在当地未构成常设机构为由,申请享受中哈税收协定,无需在哈萨克斯坦缴纳2万美元所得税,进而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盈利能力和水平。       据了解,为让企业“走出去”发展不再“摸着石头过河”,自治区国税局编印《中国与新疆毗邻国家税收协定选编》,将我国与周边19个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汇编成册,让企业全面掌握如何解决国际税收争端、享受海外税收抵免等基本内容;成立海外税收服务与管理团队,围绕政策宣传、信息传递、难题破解、税企协作等方面提供常态化服务和针对性服务,成为服务企业的“智囊团”等等,切实让“走出去”的企业投资有“底气”,办事有“捷径”,身后有“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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