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为新疆小微企业轻装上阵助力

31.08.2015  12:26

      8月27日一早,乌鲁木齐市华迩佳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吕春华出发去吐鲁番市参加招投标,“虽然今年企业的效益比起去年有所下滑,但是我们通过开拓市场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加上政府在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为我们企业发展减轻了不少负担。”吕春华说。

        上半年,华迩佳公司利润额达到6.2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按20%征收再减半的优惠政策,公司实际上缴6240元税款,减免9360元。“除了这些减免的税款,依据年终汇算清缴期的加计扣除政策,年底还会再享受一次所得税的减免。我们企业属于福利企业,这些省下的钱对我们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公司会计刘建西说。

        企业所享受到的这些福利得益于今年年初小微企业收到的减税降费“红包”,即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国家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8月19日,国务院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高于20万元扩大到不高于3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将月销售额2万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从今年底延长到2017年底。

        自治区地税局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企业所得税方面,全区地税管户的2.69万户小微企业中盈利企业为2854户,盈利面为10.6%,除去2家主动放弃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外,政策实际享受面达到99.5%,共减免企业所得税1392万元,户均减免企业所得税0.5万元。

        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前6月全区享受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下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纳税人为7.81万户,个体纳税人13.48万户,累计达到21.29余万户,占总纳税户的94.38%,累计减免营业税4.3亿元。

        自治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下一步全区地税系统将继续抓好《全国纳税服务规范》的推动工作,健全制度规范,推进全程全员服务;统筹安排好简政放权等各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内容;在全区复制和推广“三证合一”“银税互动”等服务举措,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意见》下发后,自治区国税局提出了简并征期、加强税银合作、大力推进“三证合一”等40条具体措施,并先后下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通知,将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始终作为重点工作。

        截至6月底,我区国税新登记注册纳税人6.88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27.03%,其中个体户4.73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38.65%。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李振宇说,上半年自治区国税为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1.51亿元;除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其他优惠政策户数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受益面为100%。全疆享受增值税免税的小微企业免税9600万元。

        为了确保小微企业对税收政策“应享尽知”,自治区国地税共同利用门户网站、12366服务热线、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通过举办在线访谈、税企座谈、政策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同时编印汉文、维吾尔文版《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指南》,通过全疆近万个住村工作组发放到千家万户。

        在纳税服务方面,我区国税共减少纳税人资料报送262项,减幅45.88%;减少纳税人复印件报送118项,减幅99.16%;涉税事项限时办结改为当场办结99项,提速面达到94.29%。

        据悉,2014年至今年6月,全区国税共为纳税人减免税款164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61.23亿元。其中,为16万户次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3.4亿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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