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积极申报中央及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07.04.2016  12:37
              水环境保护事关生态环境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洁净新疆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当前,地区仍存在部分区域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突出问题,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但地区财政困难,难以投入有效的资金保护地区水环境,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加大地区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地区水环境安全,阿克苏地区环保局紧抓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开展“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契机,积极组织各县市申报争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以充分利用中央及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引导、示范和撬动作用,切实改善地区水环境质量和恢复水生态健康,解决地区财力不足的问题。
              为申请中央和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目前阿克苏地区环保局已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地区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该方案已通过了行署的审查并进行了批复。申报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主要为辖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项目两种类型,共涉及八个县(市)共计38个项目,项目实施后增加绿化造林面积21.3万亩, 围栏天然湿地2.01万亩,河岸绿化面积62168平方米,河道堤防坝142.68公里,新修排污管网189公里,1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专用污水集中处理厂、一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1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对2.3公里的水渠进行综合治理,水源地保护围栏70.27千米等,使5个县(市)饮用水源地环境得到保护。预计总投资512695.623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80651.393万元,占总投资的93.7%,地方及社会拟投入资金32044.23万元, 占总投资的6.3%。
              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但可改善地区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改变流域内环境恶化的现状,改善地区的投资环境,还为发展旅游业、服务业提供基础条件,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奠定基础。同时可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意识程度,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