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创建

05.02.2015  19:31

  阿勒泰地区坚决贯彻落实2012年7月2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张春贤书记对阿勒泰提出的“保护生态、放大优势、突出民生、形成特色、创先争优”二十字方针,紧紧围绕“打造两个可持续示范区、建设代表新疆重要会客厅”以及“争做两个可持续发展的模范,建成仙境般的地方”的要求,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创建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县(市)绩考核,推进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地区已创建全国优美乡镇2个(布尔津县布尔津镇、富蕴县库额尔齐斯镇),国家级生态镇1个(哈巴河县阿克齐镇)、生态村1个(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哈太村)。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6个、生态村114个。地区级生态乡镇22个、生态村259个。二是哈巴河县、布尔津县2014年成功入选首批新疆生态文明建设创建试点示范区。布尔津县、哈巴河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落实生态县建设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生态县建设考核与实施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生态县建设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生态、重视环保、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氛围浓厚。三是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布尔津县创建生态县建设规划》、《哈巴河县创建生态县建设规划》2014年经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已实施。福海县、富蕴县、吉木乃县已启动《福海县创建生态县建设规划》、《富蕴县创建生态县建设规划》、《吉木乃县创建生态县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四是地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2014年成立地区“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阿勒泰地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在以往开展的“新村杯”竞赛活动和重点乡(镇)、村集中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增加新农村建设内容,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按照保护生态、建设两个可持续示范区、打造新疆“会客厅”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遵循自然规律,突显生态文明,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生态特色,注意挖掘文化内涵,展现乡村特色,切实将地区乡(镇)和行政村建成管理规范、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新型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