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能源局积极做好主汛期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工作

28.07.2017  12:25

据气象预测,今年盛夏全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气候事件多发。为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减灾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7]51号),要求认真贯彻《关于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汛办电〔2017〕114号),进一步做好主汛期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减灾工作。自治区能源局按照国家部署积极行动,迅速转发通知要求,全力抓好主汛期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减灾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着力强化责任担当 ,要求各电力企业清醒认识当前防汛抗洪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立足防大汛、抗大洪、防强台、抢大险、救大灾,强化防汛抗洪责任落实,增强担当意识,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二、继续深入开展防汛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求 各电力企业在前一阶段安排部署的基础上,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继续深入开展防汛检查工作,使隐患排查进一步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容易发生山洪和地质灾害的重要线路走廊、变电站、水电站大坝和电力建设工程现场的隐患排查,科学地开展山洪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应急处置措施论证,严防山洪和地质灾害引发的电力安全事故。

   三、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确保大坝度汛安全。要求各 电力企业结合当前防汛形势,加强水电站水库周边地区以及病险大坝的除险加固和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遵守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水库运用与电站运行调度规程,严禁擅自抬高水位。要强化水电站大坝等主体建筑物的巡查防守,一旦发现险情,第一时间组织抢护,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确保防洪安全。

四、强化监测预警预报,有效应对汛期突发事件。自治区能源局正在 与自治区防汛抗旱办公室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雨水汛情发展,进一步完善与各部门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预判防汛形势,提前采取措施,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保证防汛应急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汛期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