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技报:我区多措并举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2.01.2017  21:01

2016年,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和科研院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我区先后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关于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百名青年博士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关于加快自治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深化了认识,明确了要求,有力推动了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处长黄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科技厅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会议精神,在职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涉及的股权激励、兼职或离岗创业、职称评定、转化平台建设等方面出台政策鼓励创新。在培养我区未来一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领军人才上,对引进人才通过自治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从人才培养引进、聚才平台建设、激发人才活力、加大财税支持、完善服务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建设任务,并给予试验区人才投入、育才引才、职称编制等8个方面的支持政策。在改革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组织方式和产生机制方面,2016年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方式征集项目385项,通过现场实地调研,整理初选项目,召开区内外专家咨询会,经费预算评审等立项环节,在南疆苦咸水、民族药、民族特色食品、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确定2016年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8项,财政支持近1.2亿元。制定了《自治区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方案》,将自治区科技计划由18类优化为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自治区创新条件(人才、基地)建设专项、区域协同创新专项五大板块,建立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并从2016年起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进入改革实质阶段。

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之一的科研院所,新疆林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健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林业科研工作要始终适应现代林业发展需求,适应农民增收致富需求。衡量林业科研工作成效,要看研究成果是否应用到了生产实践中,是否解决了林业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难题,是否能够推动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在林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发展的大背景下,新疆林科院面临加快驱动创新发展的大好机遇,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为指导,不断创新林业科技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林业科技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新疆林业发展战略研究,全面提升林业科技的整体水平。同时加强与中国林科院的合作,充分发挥院省合作平台,特别是重大科研项目合作,有效开展科技、人力资源共享,强强联合,培养人才,带动林科院科技创新。

昌吉回族自治州科技兴州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葛伟娟说,根据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的精神,昌吉州紧跟科技体制改革步伐,组织人员深入调研,并前往北京、上海、成都等科技创新氛围浓厚的城市学习、借鉴。起草了《昌吉州鼓励科研机构积聚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昌吉州鼓励企业异地研发平台建设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等文件,并提交到昌吉州党委作为基础性文件,形成了《昌吉州关于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其中很多关于促进科技研发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都有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