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在喀什地区开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立法后评估调研

01.11.2016  12:38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多力坤·阿吾提同志一行6人于10月27-28日在喀什地区开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立法后评估调研,了解喀什地区及各县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具体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调研组一行于10月27日察看了巴楚县润庆节水设备有限公司PVC- M管材新工艺生产应用情况、上海援建的电子商务中心运营的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的建设规划、国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技术的应用情况,对巴楚县营造创新环境,鼓励企业结合本地特色产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开展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给予了肯定,高度评价了巴楚县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创建活动,实现公共服务、商务培训、创业就业、物流集散一体化、建成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做法;

10月28日在疏勒县察看了电子商务孵化中心、就业培训中心和民族手工业商务中心的运营情况、香妃湖花卉庄园木耳人工栽培项目,并参观了疏勒县科技成果展.疏勒县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引导企业和团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催生技术成果应用转化的做法得到了调研组的好评。

10月28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在地区科技局召开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立法后评估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地区科技局关于喀什地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汇报,与地区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水利、卫生等行业部门就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交流。对于喀什地区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多力坤·阿吾提代表调研组表示了赞扬,指出:喀什地区在人员、机构、经费十分有限的条件下,设立了地区研究开发和奖励专项,鼓励全区科技人员积极开展新技术的研究试验与应用转化工作,使得大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落地喀什,推动了地区行业科技的进步和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升了地区科技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