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自治区“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 科学指导全区“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28.03.2017  19:52

为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0号)文件精神及自治区“电化新疆”决策部署,科学指导全区“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自治区“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区将新增集中式充电站180座,分散式充电桩13800个,以满足全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分别提出了在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景区车、出租车、公务车、私家车等7个领域推广电动汽车、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工作计划,在部门分工协作、政策措施、融资模式、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规划》的出台为下一步促进我区“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保障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充电需求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