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9种轻微交通违法首次免罚

05.03.2015  15:26

近日,新疆阿勒泰市不少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都在转发一则消息“今年开始,9种轻微交通违法首次免罚”。对此,阿勒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一直以来,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针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都以警告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3月2日,记者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不少媒体的微信平台对“9种轻微交通违法首次免罚”进行简单介绍。这9种轻微违法行为包括: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2、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的。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且能当场改正的。4、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经查验处于有效状态的。5、实习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6、外地(市级行政管辖区域以外)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驶入禁行路段的。7、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驾驶员视线,且能当场改正的。8、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交警指出违法行为,驾驶人立即驶离的。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今后,上述9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首次免罚。

        阿勒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秩序中队民警万鑫介绍,一直以来,大队针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万鑫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其实都要按规定进行处罚的。“比如,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的,都要处以扣1分、罚款50元、扣车的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的,处以扣1分、罚款100元、扣车的处罚。”万鑫说,但是一直以来,大队根据阿勒泰市实际,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都是以警告教育为主,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驾驶意识。对驾驶人员进行教育,其实也是对驾驶人员上了一堂交通安全课。

        万鑫告诉记者,需要大家注意的是,第一次免罚也是有条件的,如出现以下情况仍会做出处罚。一、对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二、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同一种轻微违法行为达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三、轻微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不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危害后果的。四、违法车辆是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教练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口头警告处罚的其他情形。

        而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轻微违法时,可由一名交警作出处理,并开具《道路交通轻微违法行为提示单》,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同时告知违法行为人本次违法行为已录入违法信息系统,违法信息将在48小时内录入轻微违法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