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累计发放医疗救助专项资金228.83万元

02.12.2016  05:38

  “国家政策真是好,像我一样的家庭困难人员治病,民政部门会给我们发医疗救助金,让我的家庭渡过了难关。”哈尼沙激动的说,哈尼沙是福海县喀拉玛盖镇的低收入对象,患蛛网膜下腔出血,总医疗费用118400元,其中享受农村合作医疗补助金65464.44元,个人自付52935.56元,县民政部门给予报销医疗救助金19056.8元。

  自医疗救助工作实施以来,福海县民政局始终将此项工作当做一项解民忧、消民愁、暖民心的大事来抓,采取多项措施完善和规范医疗救助制度。坚持做到个人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发放的基本原则,规范工作操作程序,确保医疗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的救助对象手中,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据统计,1一10月福海县争取自治区医疗救助资金380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228.83万元,救助重大疾病困难群众40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