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环保局对废弃物焚烧

21.04.2016  17:41

  (信息员:巴力肯)今年以来,福海县城人口集中区时有焚烧垃圾、轮胎等现象,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对县城环境造成污染。福海县环保局结合辖区实际,重点对废旧回收站、汽车维修等易发生焚烧废弃物的点源开展了宣传引导和专项检查。此次共检查26户共57人次,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手册各50份。

  宣传引导中,强调在城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等物质属违法行为,对有关法律法规及焚烧垃圾的危害性进行了讲解和宣传,营造禁烧垃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督促检查中,要求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加强废物管理制度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废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置。同时,还对发现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

  通过宣传引导、督促检查,为我县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部分居民、周边个体业主纷纷表示:“加强监管应该的,对大家都好;经常宣传、检查烧垃圾的人就少了。”下一步,环境执法人员将协同城管、草原等有关单位,对全县范围内废物焚烧、秸秆焚烧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焚烧垃圾、影响周边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