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十二五”期间发放草原生态补奖资金2亿余元

24.12.2015  12:11

  2011~2015年,是国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第一个周期,福海县立足机制运行、立足持续治理、立足供需平衡,严格按照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要求,圆满完成了第一个周期的工作。

  近年来,福海县严格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扎实做好草原确权登记工作,妥善处理因权属不清、奖补不明引发的矛盾纠纷,合理规划骆驼养殖区,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适度扩大奶驼养殖规模。同时,通过加快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进一步减轻了天然草场压力。该县还印制和发放了哈萨克语和汉语两种语言的《草原法》、《自治区实施<草原法>办法》、《草原防火条例》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宣传资料,并加大讲解工作力度,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理念,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从根本上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十二五”期间,该县每年完成禁牧460万亩、草畜平衡1704.42万亩、牧户生产资料综合补贴3208户、牧草良种补贴面积7.99万亩、牧户信息录入审核3783户、签订草原承包合同书4155份的任务,实现禁牧区转移牲畜6.3万头(只),禁牧区100%禁牧;草畜平衡区核减牲畜15万头(只)的目标。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福海县累计发放草原生态补奖资金26634.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