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六措并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

02.06.2016  05:09

  福海县“六措并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

  (通讯员:岳童、王海珍)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环保法”,它是环境立法上的一座里程碑,是民主法制建设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具体体现。福海县“六措并举”有力凸显了政府对社会呼声和人民群众期盼的及时回应,对于全面深化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是依法履行职责。通过明晰权责清单、层层责任落实、建立部门联动,有效推动监管部门对《新环保法》尽职履责,建立了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案件审查工作机制,福海县环保局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六进”、环境监管网格划分、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联防联治、环保大检查等活动,同时通过绩效办、县人大督察督政,有效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二是协同严格执法。采取部门协查、环保稽查、现场核查等方式,深入开展环保大排查活动,重点对卡拉麦里和金塔斯自然保护区保护、医疗垃圾安全处置、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排污单位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规范垃圾处置。依托亚行贷款,实施了总投资3723万元的福海县亚行贷款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新建日处理60吨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配套购置垃圾清运收集系统,已于2014年投入使用,使福海镇及周边乡镇生活垃圾得到规范处置。

  四是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投资56万元委托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福海县生态县镇(乡)创建规划》,截至今年已完成申报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2个;已完成申报创建地区级生态乡镇4个。同时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创建宣传,普及环保知识,较好地推动了我县生态创建工作的开展。

  五是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为把乌伦古湖打造成为“稳疆定边之湖、民族团结之湖、安居乐业之湖、绿色生态之湖”的目标,在对乌伦古湖流域生态安全现状及变化趋势进行合理评估的基础上,从湖泊水质、湖泊生态系统、流域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对湖泊流域重点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科学合理的湖泊生态环境管理目标。根据国家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申报程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5月6日)原则通过了《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批复。

  六是畅通“绿色审批通道”。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承诺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提前介入指导环评工作。进一步压缩环评文件审批时间,对建设项目申报资料齐全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由法定的60个、30个、15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10个、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