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

11.11.2015  11:49

        一、项目背景
        上世纪90年代,福州市的垃圾主要采用填埋处理。红庙岭垃圾填埋场于1995年建成,设计一期工程日处理垃圾800多吨,使用20年。但随着经济发展,垃圾量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已远超设计容量。而且垃圾填埋成本高,每填埋1吨垃圾大约需要150元,填埋的垃圾降解后产生的有害气体,易产生温室效应、臭味、毒害影响等问题。2003年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正式立项,占地78亩,工程总投资约4亿元,设计规模为日处理1200吨生活垃圾,年发电量1.4亿千瓦时。2004年底,福州市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招标与保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授予其27年特许经营权(含建设期和试运行期)。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政府按每吨43元的价格向其支付垃圾处理费,并按约定额度、价格收购其发的电。项目于2005年8月动工建设,2007年8月完成调试投运,并通过消防、安全、环保等验收,完成了《特许权协议》约定的各种功能性测试,2008年3月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与福建省环保监测中心实现互联,实现对其烟气排放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2008年8月正式转入商业运营,2008年7月1日获得国家发改委颁发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证书》。

          二、运行情况
        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式投产以来,以焚烧发电为主、填埋为辅的垃圾综合处理,社会和环保效益显著,有效解决了红庙岭地区因垃圾污染带来的隐患和日益严重的土壤、地表水遭受破坏的难题。垃圾焚烧发电,还可减少排放垃圾体积的85%~95%,既避免土地资源浪费,也可解决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因垃圾递增使用寿命缩短的问题。目前,日均接纳垃圾量约1700吨,年处理垃圾56万吨,每日焚烧市区内三分之二垃圾,日上网电量近40万千瓦时,取得了化害为宝、造福社会的良好效益,达到了资源综合利用的目的。通过一期项目的良好运营,今年,经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保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保罗清洁能源(福州)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及运营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该项目设计新增一条600吨/日焚烧炉生产线和一台12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估算投资金额约2.5亿元。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实施近10年来,运营顺畅,连续安全生产,公众、社会资本和政府各方对项目运行情况都较为满意,究其原因,还是双方在“设计规划、合约订立、营运监管”等各环节做到“充分论证、明晰权责、平等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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