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表示对指控无异议 并自愿认罪

09.01.2015  12:11

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该院9日上午9时30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被告人陈祖明当庭表示对指控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祖明于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其居所内容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辩护人对此表示同意。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陈祖明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东城区人大代表、各界群众、媒体记者及被告人所在公司代表100余人旁听今天的庭审。

有媒体记者从东城法院获悉,成龙和林凤娇不参加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