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人社12333”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28.07.2015  20:20

自 治 区 机 关 发 电

新人社明电〔2015〕72号

 

关于“新疆人社12333”官方微信公众

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大人社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及时知晓人社政策,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促进人社工作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原“新疆12333”微信公众号基础上,进行深度开发,建设唯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新疆人社12333”,于2015年7月28日正式上线运行。

新疆人社12333”微信公众平台以提供即时信息、本地化查询服务、个人社保账户绑定、在线互动交流为核心功能,设置微门户、微服务、我的账户等3个服务板块。微门户定期推送图文信息,设置最新发布、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热点留言、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栏目。微服务具备业务查询、在线留言、便民查询等功能,同时设置微活动、微投票等栏目,可以实现快速便捷的政民互动。我的账户主要是通过用户实名认证和手机绑定,查询本人社保账户等内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继续开发完善“新疆人社12333”微信公众平台的应用功能,为公众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请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做好“新疆人社12333”微信公众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本局和所属县市人社部门干部职工订阅关注,积极面向社会宣传推广,并定期报送本地人社工作重大政策和特色信息,由“新疆人社12333”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推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订阅关注“新疆人社12333”微信公众平台:

1. 打开微信,在列表中选择“扫一扫”选项,扫描“新疆人社12333”二维码,关注此微信公众号。

2. 点击微信“通讯录”界面右上角“+”按钮“添加朋友”,输入“xj099112333”, 关注此微信公众号。

请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5日前,将组织订阅关注微信公众平台的情况(包括主要做法、订阅关注的人员范围和人数等)、负责报送本地人社工作重大政策和特色信息的工作部门及负责人、承办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报送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研究处。

联 系 人:裴金盛

联系电话:0991-368966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