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社会办医活力构建合理就医秩序

24.06.2016  16:46

   激发社会办医活力构建合理就医秩序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人详解加强社会办医、推进分级诊疗新政

  记者/晁瑾

  6月22日,自治区召开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加快社会办医和推进分级诊疗这两项2016年我区医改中重点工作的实施情况。自治区卫生计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彭永,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阿依夏木·玉努斯就群众关心的这两项实施意见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记者:《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解决了哪些群众关心的社会办医问题?

  彭永:从深化医改以来,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国家从医疗卫生资源规划布局、大型设备购置、土地税收价格、医保定点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利好政策,但具体实施中却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国家对医院购置核磁、CT等一类医疗设备有一定的配额,不是有钱就能买。而此次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疗机构设置整体规划范畴,明确了各地要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的限制,不以规划限制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或配置医疗设备。也就是说,现在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先行购买这些大型医疗设备,后办许可证。

  我区社会办医疗机构虽数量较多,但同质化严重,服务能力不强,为此,我们鼓励社会力量直接投向资源稀缺的医疗服务领域,优先鼓励社会力量办非营利性医院。同时,还鼓励社会力量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院,举办康复、养生保健、临终关怀、口腔、护理、老年病等提供中间医疗服务的机构及特需医疗服务机构。加快发展第三方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病理中心等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依据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的规划,我区将逐步放开香港、澳门和台湾资本设立独资医院的范围,鼓励港、澳和台湾地区企业、医院管理、医疗集团等社会力量举办面向境外、来华人员提供国际医疗服务、健康服务的营利或非营利性医院。

  举办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可直接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将恢复征税。

   记者:如何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监管?

  彭永:依法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监管,是提升行业整体素质,确保服务质量、保障群众安全的必要措施。我们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不论医疗机构姓“”还是姓“”,都将统一纳入医疗纠纷预防、处置管理体系,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发生重大医患纠纷时,当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协调配合公安等部门对其进行依法依规处置,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良好的诊疗秩序。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执业保险,有效防范化解执业风险。

  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支持和鼓励各有关医学类行业协会、学会在职责范围内对社会办医疗机构进行行业指导,维护社会办医疗机构合法权益,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出现的损害患者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将进行严肃查处。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将进行宣传和表彰,为社会办医疗机构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记者 :《关于自治区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与以往的相关政策相比,有哪些亮点?

  阿依夏木·玉努斯:为我区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更明确的政策依据、更清晰的措施和目标。明确了自2020年起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内容中,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等方式进行帮扶。增加了“允许基层医疗机构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我区增补目录外、医保目录内选择配备不超过原目录15%的药品”,方便了基层患者用药。明确要求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要有具体的优先措施,如预留“两个50%”专家号源,即50%的专家号源、预约期前50%的时段;“一免三优先”即免挂号费,优先安排门诊、检查、住院等等。

          记者:《关于自治区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最终实现的目标是什么?

  阿依夏木·玉努斯:我们想要实现的目标既有阶段性的,也有长期性的。

  阶段性的目标是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初步完善,自治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长期性的目标是,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初步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最终使广大人民群众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