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的通知

09.04.2015  18:25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2015年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协助认证的通知》(人社中心函〔2015〕2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乌鲁木齐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充分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网上协助认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助认证范围

  凡是持有《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网上认证)》(以下简称:《认证表》)表单的退休人员。

  二、协助认证时间

  2015年5月1日到8月30日,区(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受理并完成协助认证工作。

  三、协助认证方式

  (一)退休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认证表》,到居住地所在区(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并在网上录入认证结果。

  (二)退休人员也可以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由街道负责汇总本辖区的《认证表》,统一报送至区(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由区(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在网上录入认证结果。

  (三)退休人员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亲自来认证的,由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派人上门认证、确认信息。由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将《认证表》逐级上报至区(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在网上录入认证结果。同时,区(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认证后应向退休人员反馈信息。

  乌鲁木齐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