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环保局对北都演艺娱乐会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25.03.2015  13:38
  石河子北都演艺娱乐会所建设项目,建于石河子市上海路东明珠花园A171号二楼,此建筑三层以下是底商,四层至十五层为住宅,项目单位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编制了《石河子北都演艺娱乐会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八师石河子市环保局。经审查,该项目选址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七条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5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并且在实际运营中多次被居民投诉噪声扰民。

  鉴于上述问题,八师石河子市环保局以师环函〔2015〕9号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