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大现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监察力度

18.03.2015  18:35
  近日,石河子市环境监察支队接到群众来电投诉,反映石河子市52小区天富春城19栋楼下车库内有一家纱窗加工店制作纱窗时产生噪声扰民。经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核查,该店门牌店名为向阳纱窗店,使用的是石河子开发区李阳纱窗店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地址位于石河子开发区48小区东苑东门15-12号。现场检查在天富春城19栋楼下车库经营的此店无个休工商营业执照。东侧为高中城住宅区,南侧紧邻一间车库,西侧约10米左右为52小区19栋居民住宅楼,北侧紧邻一间车库,面积约为20多平方米,用于纱窗的制作与销售。

  现场检查时店内外摆放有制作好的成品若干,店内有一台切割机,切割机运行时发出较大噪声,环境监察人员距西侧约10米左右的居民住宅楼前监测噪声数值超出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对此,环境监察人员对该店现场下达《环境监察现场处理意见书》,要求该店一是立即停止高噪声的违法行为。二是禁止在此店内使用高噪声设备,避免噪声污染。三是建议其搬迁。同时环境监察人员针对此店属无证无照经营以移送函形式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监察人员将对此投诉进行不定期后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