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北泉环境监察局及时查处群众投诉

06.11.2015  15:09
 2015年11月2日石河子北泉环境监察局接到关于“北泉镇八公里处天富天燃气加气站散发刺鼻气味”的群众投诉,立即派监察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群众反映的145团八公里处的加气站为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145团加气母站,位于石河子北泉镇石莫路旁,南北两侧为农田,西侧50米处有居民居住,东侧为石莫公路。经北泉镇环境监察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该加气站处于正常营运中,投入运行的主要设备有:4个储气井,8个加气枪,4台双枪售气机,2台机械式压缩机,现场检查时未闻到刺激性气味。

  经对该加气站负责人询问调查核实,该加气站承担部分居民用气的供应,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在天然气中加注四氢噻吩气体,无毒有臭味。该加气站定期清洗管道中的四氢噻吩,每月一次,每次约十分钟,清洗过程中四氢噻吩气体直接外排。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刺激性气味是系统检修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石河子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报告》显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范围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属达标排放。

  通过上述调查,初步证实群众投诉的刺激性气味是该加气站间歇性排放的四氢噻吩气体,立即责令该加气站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刺激性气体,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之后监察人员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投诉人做了回复,举报者表示查处的速度非常快,感到很意外,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