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乌鲁木齐市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82件

21.04.2015  13:32

  (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张俊报道)4月20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2014年审理全市知识产权案件282件,其中商标权和著作权纠纷案件占到81.5%。

  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陈琛介绍,乌市作为首府城市,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占到全疆法院的4/5。在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有著作权类纠纷104件,商标权类纠纷126件,专利权类纠纷29件,技术合同类纠纷5件,不正当竞争纠纷2件,植物新品种纠纷1件,其他类3件,另外还有旧存案件12件。也就是说,目前的知识产权集中体现为三大类案件,其中商标权类纠纷占近50%。

  陈琛说,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持续增长,涉及领域除了阿迪达斯有限公司、联合多梅克白酒和葡萄酒有限公司、绝对有限公司、芝华士控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对假冒商标行为的打击外,还包括磊若软件公司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弹性测量体系弹性推动公司发明专利纠纷案。“涉外因素的增多,提示国际知名企业已逐渐关注到新疆这一巨大的市场,知识产权诉讼标的物不再仅是普通的商品,高端科技、奢侈品逐渐成为侵权对象,此类案件一般标的额较高,侵权者付出的代价、成本、损失也更大。

  此外,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与网络有关的案件在知识产权案件中也开始渐渐出现。

  在审结方式上,2014年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有102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37%;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共156件,占58%;调撤依然是乌市法院知识产权诉讼审结的主要方式。

  当日,该院还公布了乌市首例手绘作品侵权案、网站擅用他人摄影图片侵权案等8起典型知识产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