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试点省市提供改革镜鉴 全国碳交易市场现雏形

12.05.2015  20:03

  “我国将在2016年启动全国碳市场。全国碳交易市场的首批行业企业将由电力、冶金、有色、建材、化工5个传统制造业和航空服务业,年排放量大于2.6万吨的企业构成,碳市场排放量可能涉及30亿吨至40亿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气候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处长蒋兆理日前说道。

  2016年将成为全国碳市的开元之年,而2015则是全国碳市场建设准备的关键之年。

  中国碳市场创新与城市群发展论坛近日在武汉举行。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处长蒋兆理在该论坛上表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启动之时,国家发改委就已着眼于全国碳市场的建设。

  “只有当市场足够大能够覆盖到全国的时候,碳市场的核心定价作用才能够真正发挥出来。”蒋兆理表示,全国碳市场建设所需要的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在积极的准备当中,预计这些工作都将于2016年就绪,全国碳市场的交易也将于2016年启动。

  2014年底,国家发改委颁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办法》,并完成了登记系统建设。目前,国家发改委已投资数千万,在发改委的国家信息中心建立了碳交易的注册登记系统。建设全国碳市场的基础工作,正在快速推进。

  千亿市场待启动

  全国碳市场将于2016年启动,2015年是全国碳市场准备的关键之年,碳市建设挑战犹存,一方面试点碳市如何融入全国碳市,各具地方特色的试点经验如何推广至全国,另一方面,非试点省份如何在空白纸面上渐显碳交易的雏形。

  早在2011年11月,中央就已确定北京、上海、深圳等七省市作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目前七地碳交易市场均已开展。截至2015年3月31日,七地成交量共计2000万吨,累计成交金额近13亿元。中国碳交易市场也进入一个新阶段,向全国性碳交易市场推进。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官员近日表示,我国将在2016年启动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这被业界视为高达1000亿元新市场将开启。

  “如果中国碳市场发展成为欧盟那样成熟的高度金融化,由于其杠杆作用,市值将远远超过这个数值。”北京汉能总经理吴宏杰表示。数据显示,预计到2020年,每年碳排放许可的期货市场价值将达到600亿—4000亿元,现货市场将达到10亿—80亿元。

  事实上,专家和业界已经注意到了碳金融这一巨大市场。

  原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董事长熊焰曾表示,碳金融将成全球最大的市场,未来5-10年中国环境改革与金融改革相结合将会产生很大的产业和投资机会。中国环境产品服务的价格将大幅度提升,会催生一系列新的产业机会。

  全国政协委员李凌也建议,应设立专门的碳金融服务部门,建立企业碳信息披露数据库,搭建碳交易平台,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构建绿色供应链,促进绿色流通和绿色消费。

  全国需要多少碳交易机构?

  事实上,全国碳市场建设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其中,2014年—2016年为前期准备阶段。这一阶段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检验标准,把所有工作按照施工图推进。

  2016年—2019年是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正式启动阶段。这一阶段将全面启动涉及所有碳市场要素的工作,检验碳市场这个“机器”的运转情况,但不会让“机器”达到最大运行速度,而是逐步加大力度。

  目前7个试点已建立完整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培养了首批中国碳市场参与方,在碳交易各项要素的设计上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截至2014年10月底,7个试点一、二级市场共交易配额2896万吨,成交额12.8亿元。

  与此同时,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5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基本完成2013年度的履约工作,履约整体表现良好。但试点仍存在很多不足,诚如部分政策规则设计存在缺陷;部分企业意识薄弱、配合差;政策约束力不足;政策和市场透明度有待提升;市场活跃度较低;市场监管有待完善等。

  因此,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必须理顺法律法规、企业参与、碳排放数据精准性等问题,也要处理好全国市场和现有7个试点市场的关系。众多业内人士指出,法律建设关系到碳市场的水平,建设全国碳市场,必须确保法律层级足够高,法律约束力足够强;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也将影响到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管制措施的有效性。

  未来碳市场不能只有一至两个交易机构,但也不能交易机构“遍地开花”。欧盟的碳交易市场涉及的企业数量不多,碳排放量也不算太大,但保存了8个交易机构,这些机构各司其职、运行有序。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大型的碳交易市场,大致需要7个—10个交易机构为碳交易服务。现有的7个试点市场的交易机构,今后也可成为全国市场交易机构的组成部分。

  7试点省市铺路全国市场

  而这7个试点省市既有相同设计,也有不同探索。相同的是,各试点省市都制订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基本规定和有关程序;都将交易主体范围主要确定在所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交易产品以二氧化碳为主;都设定了碳排放配额总量目标,或者碳强度控制目标;都建立了碳排放报告与核查体系,完成了对参与企业的碳排放盘查。

  同时,各试点省市都在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登记注册系统和交易平台的建设,对本省市试点范围内配额的发放、转让、上缴、注销等进行统一管理。

  毕竟,各地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产业结构不同,试点政策也不尽相同。湖北将综合能耗6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138家重点工业企业纳入碳交易,涉及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12个行业。深圳处于工业化后期,重化工业非常少,无法套用欧盟经验或湖北经验,所以深圳除了工业企业,还有大型公共建筑、公交汽车以及一些IT企业都纳入碳交易的范围,使碳交易范围进一步扩大。

  这些宝贵的经验,为全国碳市场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从试点到普及,离不开顶层设计和“兼容”过程。2014年底,国家发改委颁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办法》,并完成了登记系统建设。国家发改委明确,交易范围在试点期间以各省市根据基本情况确定,当过渡到全国碳市场的时候,范围由国家设立统一原则来确定。此外,为使全国的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有效运行,国家发改委投资数千万,在发改委的国家信息中心建立了碳交易的注册登记系统。建设全国碳市场的基础工作,正在快速推进。

  据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董事长陈志祥介绍,2014年,湖北碳市场成交量1020万吨,交易总额1.67亿元,占全国三成以上,居全国第一;累计日均成交量3.8万吨,占全国56%,居全国第一;湖北还是国内首个外资主体参与的碳市场,具有较强的开放度,累计引进省外和境外资金1.5亿元。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副校长邹德文认为,现在有7个试点省市是分割开的市场,只有建成全国统一市场,才能避免高排放企业转移排放,寻找“避风港”。而建成全国的交易市场,需要碳金融交易中心,形成一系列产品的开发、金融衍生产品,由此进一步构建绿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