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唐敏、布海丽且姆·阿卜杜热合曼两位同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复

16.08.2017  06:3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7〕79号

关于授予唐敏、布海丽且姆·阿卜杜热合曼两位同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复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授予唐敏等两名同志副高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收悉。经审核,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唐敏同志,2015年12月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新疆大学科技学院(阿克苏校区)布海丽且姆·阿卜杜热合曼同志,2015年7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有关精神,同意授予唐敏同志自治区教师系列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授予布海丽且姆·阿卜杜热合曼自治区教师系列高校教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17年7月25日起计算。

2017年7月25日